| 区科技局 区工信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津滨科规〔2025〕1号,简称《办法》),现启动2025年度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征集入库工作。符合《办法》要求的服务机构及对应的服务项目名录经区科技局审核后公布,入库后的服务机构方可参与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交易类)支持购买临床试验、智算、中试服务,机构应具备《办法》规定的相应入库条件。
二、入库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财务制度健全,拥有固定办公场地。
(二)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业绩,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见附件1)。
(三)信用记录良好。
三、受理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7:00。在此时间内,申请入库服务机构需完成“服务机构入驻”和“服务项目申报”两步材料上传。对于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服务机构或服务项目,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将不予受理。
四、入库流程
(一)新申请入库服务机构
1.新入库服务机构登录方式
服务机构登录“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线上平台”(tjbhxq-pc.li-nkstar.com)-登录-个人中心-创新券-进入应用网站,在“服务机构入库”中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2.新入库服务机构提交材料
服务机构登录后进行基础信息注册,并按两步提交以下材料:
(1)服务机构入驻材料
①服务机构简介、服务能力和服务业绩证明文件、人员明细表、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办公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新入库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无经营异常和失信记录等证明材料。
②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交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③新入库服务机构入驻所需的其他材料。
“近一年”“上年度”“上一年度”相关材料原则上应提交2024年度相应材料。
(2)服务项目申报
可提供的服务项目说明,包括内容、规范、收费标准等,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的提交执行国家和我市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的标准。
3.主管部门审核
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公示拟入库服务机构及服务项目清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入库名单。
(二)前期已入库服务机构
前期已入库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服务机构(附件3)可登录“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线上平台”(tjbhxq-pc.li-nkstar.com)-登录-个人中心-创新券-进入应用网站,在“服务机构入库”中上传《已入库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五、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截止前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联系方式如下:
总体咨询:022-63001475、022-63001478(区科技局);
线上平台技术支持:022-27710518;
各类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联系人详见附件1。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条件及联系人
2.新入库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3.2022年至2024年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入库名单
4.已入库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区科技局 区工信局
2025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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