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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滨海新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19 09:35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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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使用(生产)许可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科基2025110以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将滨海新区2025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 年检范围

    202412月31日前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单位

    二、年检需报送的材料

     根据市科技局2025年12月12日发布的《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津科基2025110号)第十五条规定,年检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二)实验动物使用(生产)许可证副本;

    (三)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和健康体检记录(复印件)

    (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和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质量检测记录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验动物管理服务平台网络打印的“天津市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的存根和有效的实验动物、饲料和垫料等检测报告或自检报告;实验动物使用单位应提供购买实验动物、饲料等物品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尤其2025年12月底前三个月内设施运行情况

    (六)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表格(复印件);

    )接受委托动物实验的单位,应提交签订委托动物实验协议书合同(复印件);

    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动物尸体及组织废弃物处理合同(协议)和实验动物尸体及组织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信息(复印件)。

    2025被滨海新区科技局“双随机”抽查合格的单位,年检只提交《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和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

    参加年检的许可证见附件1

    、年检程序

    请参加年检的单位对照“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和附件1“双随机”抽查情况准备相应的年检材料,撰写本单位2025年度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报告(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并如实填写年检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经法人或负责人确认后签字盖章。

    、报送材料要求

    参加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202629之前,将年检材料邮寄滨海新区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室

    邮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4号楼4148室

    联系人:王树林  022-63001468

    1.参加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名单

     2.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3.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年检申请表

    2026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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