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4年度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域科普的决策部署,按照《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参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设置
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分为4个专项:未来技术科普、民生技术科普、大健康科普和青少年科普。
(一)未来技术科普
支持2个领域的工作,分别是:空天利用科普和海洋低碳科普。
(二)民生技术科普
支持2个领域的工作,分别是:乡村振兴和食品安全科普。
(三)大健康科普
支持2个领域的工作,分别是:智慧助老和医疗科普。
(四)青少年科普
支持2个领域的工作,分别是:小学校园科普和中学校园科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承担单位性质。填写申报书时,高等院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
2.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申报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项目资助资金按指南明确的资助额度执行,单个项目支持额度2-3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50%,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投入。
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实际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四)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滨海新区科技局网站http://kjj.tjbh.gov.cn/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财政科普专项资金配置的合理性,确保科普项目的执行效率和实际效益。承担有未结题的科普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区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及我区科研诚信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项目
1.前期成果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表彰奖励、目前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项目;
2.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为国家或市级科普基地、滨海新区中小学;
3.项目承担单位积极自筹社会资金支持项目开展;
4.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科普工作制度,有明确的科普工作目标,制定了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鼓励措施等。
(八)其他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区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将协议作为附件递交至区科技局。
4.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区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向我局举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需下载并填写《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登录滨海新区科技局网站http://kjj.tjbh.gov.cn/下载。
(二)各申报单位打印并报送《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七份(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并按照归口加盖区教体局、所属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街镇办事处公章),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请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需按要求填报承诺书。项目立项时,承担单位须与区科技局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相关规定。区科技局将分阶段组织对项目的督促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工作报告,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项目执行期间,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上报区科技局进行调整。
(四)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11:00。
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12月9日前完成区教体局、所属开发区、街镇办事处审查并通过。
3.区科技局审查
12月11日17:00前区科技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区教体局、所属开发区、街镇办事处两级审核。申报单位应在驳回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至区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区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区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区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区科技局将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五、受理地点
地点: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4号楼4149室
联系方式:戴宗桐022-66707990 、刘凯022-68366780、尹苗022-66707991
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滨海新区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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