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滨海新区内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建设天津市实验室体系,谋划建设更多高水平创新平台,根据《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津科规 〔2022〕5号)有关规定,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通知》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滨海新区范围内2024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条件
2022年12月批准筹建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且运行良好具 备验收条件。
二、验收程序
1.参加验收的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申 请书》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报告》,申请表中有关内容只统计筹建期内(从批准筹建至目前)的成绩和数据,所填内容附 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申请验收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重点实验室,由我局联合市科技局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采取答辩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3.请各实验室提前准备汇报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由实验室主任进行汇报,每个实验室13分钟汇报,7分钟质疑,共20分钟。幻灯片主要内容参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报告》 提纲。
4.我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情况,确定拟认定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并上报市科技局。
三、验收流程和时间安排
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 站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gl.kxjs.tj.gov.cn/) (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验收申报
填报用户通过http:/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填写验收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我局。
(二)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我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00至2024 年11月20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我局审查时间为2024年11 月21日9: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我局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9:00至2024年11月27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 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 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
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
四、注意事项
1.各实验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准备验收材 料,不要组合、拼凑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加验收资格。
2.实验室依托单位要为实验室验收提供支持和保障,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
3.请各开发区对照《滨海新区2024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对本区内参加验收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推荐,于11月21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
五、联系方式
1.滨海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707972
2.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878908
3.保税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84912816
4.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84806859
5.生态城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328268
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
(验收模块)操作说明》
2.滨海新区2024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
2024年11月7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01
联系方式:022-6670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