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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滨海新区内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08 08:33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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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单位:

    为高标准建设天津市实验室体系谋划建设更多高水平创新平台,根据《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津科规 〔20225)有关规定,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通知》部署要求,现组织开展滨海新区范围内2024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验收条件

    202212月批准筹建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且运行良好具 备验收条件。

    二、验收程序

    1.参加验收的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申 请书》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报告》,申请表中有关内容只统计筹建期内(从批准筹建至目前)的成绩和数据,所填内容附 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申请验收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重点实验室,我局联合市科技局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采取答辩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形式。

    3.请各实验室提前准备汇报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由实验室主任进行汇报,每个实验室13分钟汇报,7分钟质疑,共20分钟。幻灯片主要内容参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报告》 提纲。

    4.我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情况,确定认定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名单,并上报市科技局。

    验收流程和时间安排

    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 站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gl.kxjs.tj.gov.cn/)    (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验收申报

    填报用户通过http:/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填写验收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我局。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我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1189:002024 1120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我局审查时间为202411 219:0020241122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我局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411259:0020241127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 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 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

    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

    四、注意事项

    1.各实验室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准备验收材 料,不要组合、拼凑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加验收资格。

    2.实验室依托单位要为实验室验收提供支持和保障,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

    3.请各开发区对照《滨海新区2024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对本区内参加验收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推荐,于112117:00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

    五、联系方式

    1.滨海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707972

    2.经开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878908

    3.保税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84912816

    4.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84806859

    5.生态城科技局

    联系电话:022-66328268

    附件: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

    (验收模块)操作说明》

         2.滨海新区2024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名单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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