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街镇相关企业提交2022年度认定及2021年度暂缓拨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级部分) 拨付材料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通知文件,现启动滨海新区各街镇范围内2022年度认定及2021年度暂缓拨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市级部分)拨付工作,为确保奖励资金拨付准确、及时,请名单内企业(附件1)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一)名单内所有企业均填写《滨海新区其他单位资金拨款账户存根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经办人签字,一式两份。
(二)差异化材料一:
2022年认定企业:每家企业的市级奖励资金分两笔拨付,需分别开具相应两份收据。企业参考《往来资金收据填制式样》(附件3),填写《往来资金收据(第二联)》(不得直接打印),两份收据金额分别根据《滨海新区各街镇2022年度及2021年度暂缓拨付高企奖励资金名单》(附件1)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一式一份。
2021年度暂缓拨付企业:每家企业的市级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参考《往来资金收据填制式样》(附件3),填写《往来资金收据(第二联)》(不得直接打印),金额根据《滨海新区各街镇2022年度及2021年度暂缓拨付高企奖励资金名单》(附件1)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一式一份。
(三)差异化材料二:
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承诺书(附件4),资格期满当年内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承诺书(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电子版材料
《滨海新区其他单位资金拨款账户存根》(附件2)可编辑Excel电子版发送至bhkjjgxs@tj.gov.cn,邮件标题为“高企拨款存根-企业名称(并注明企业属于首次认定或资格期满当年内通过重新认定)”,与纸质材料同步报送。
三、提交时限
名单内企业可以采用现场办理或EMS邮寄的方式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指定受理机构:天津经开区四大街天大科技园A1座5层G室,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日应不晚于10月12日(周六)。企业应保证要件齐全,以免耽误奖励资金拨付进度。
收件联系人:李瑞成,联系电话:022-66211325。
特此通知。
附件:1.滨海新区各街镇2022年度及2021年度暂缓拨付高企奖励资金名单
2.滨海新区其他单位资金拨款账户存根表
3.往来资金收据填制式样
4.承诺书(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5.承诺书(资格期满当年内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10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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