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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3-12-22 09:03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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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语音播报

    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委托天津市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对2022年7月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经一系列调研、座谈、分析评估和专家论证,形成如下报告。

    一、决策实施背景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任务和要求,2022年7月,滨海新区制定了《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旨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促进更多科技成果来滨转化孵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本地交易、本地转化、本地应用。

    二、决策评估过程

    2023年10月,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委托天津市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开展评估工作。

    天津市科学技术战略发展研究院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11月1日完成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成立了评估小组;11月6日-11月15日间,通过实地走访和集中座谈的方式,对滨海新区部分重大创新平台、企业研发机构、领军企业、双创载体、科技服务机构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11月15日-12月5日间,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的方式面向科技型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实施效果调查。同时,11月1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开展对〈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向各开发区,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依据调研座谈成果、问卷反馈结果和各单位上报材料,经过整理分析和深入研究,评估小组于12月8日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于12月13日组织专家论证,与会专家对评估报告部分文字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并一致认可评估报告对实施效果的评估和结论。12月15日评估小组将修改完善的评估报告提交给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进行验收,完成此次评估工作,形成闭环。

    三、决策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问题导向,提质增效;国家战略,区域特色”的工作思路,提出到2023年,滨海新区技术转移机构突破50家,大学科技园力争达到3家,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600亿元,技术成果本地应用转化突破100项。到2025年,全面建成高质量成果供给有力、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机构活跃、转化渠道通畅、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加快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成果转化全链条金融支持体系。

    《实施方案》提出构建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市场化配置能力四方面主要重点任务和40项具体落实举措,其中25项是落实天津市《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15项为结合滨海新区实际,提出的创新举措,旨在解开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细绳子”,充分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优势,激发科技工作者干事创业活力,提供更广阔的创新舞台。

    四、实施效果评估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实施方案》于2022年7月发布,评估指标统计口径以2023年11月30日为结点,完成情况如下。

    1.技术转移机构:滨海新区技术转移机构已突破72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超预期完成)

    2.大学科技园:由于市级工作部署进行了重大调整,转变为举全市之力建设天开高教科创园,不再进行各区大学科技园的认定,故仅有天津科技大学一家,滨海新区持续推动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建设,并在2022年度天津市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估获得第一名,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形成的“校区+园区+社区”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初步形成,同时滨海新区于2023年7月4日与天津市科技局签署《高质量服务天开高教科创园战略合作协议》,全面融入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调整完成)

    3.技术合同:滨海新区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24.2亿元,2023年1-11月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700亿元,均超额完成600亿元目标。(超预期完成)

    4.成果转化:在技术成果本地应用转化方面,近两年滨海新区共有178项成果斩获天津市科学技术奖,2022年更是首次获得2项自然科学奖特等奖,超额完成100项任务目标。(超预期完成)

    5.先行先试探索突破:滨海新区已发布“滨科荟·数字化科创服务平台”,进一步通过市场化机制完善专业化科创服务全链条;引进培育72家技术转移机构,打造AMCS技术经理人实训实践体系获得“科创中国·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持证(国培基地)技术经理人达到373人,技术转移人才规模突破450人;11家单位获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首次通过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完成2项高价值专利转让,实现“纳米顺铂创新药研制”成果交易,协议金额达到150万元。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构建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机制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培育,完善“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出台实施《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创新券增量扩面实现一网通办,形成“流通券+高企券+补助券”三维支持模式,覆盖企业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创新全链条,在应用场景、数据支持、评价奖励等方面给予企业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133家,入库雏鹰企业2380家,入库瞪羚企业193家,入库科技领军(培育)企业168家,科技型上市企业达到33家,独角兽企业8家。推动北大研究院与中国通号、博雅正链等企业合作成立机器视觉、金融科技领域联合实验室,推动天大工研院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合力能源等产业龙头企业累计成立校企联合实验室8家,开展40余次“校企紧握手”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2滨海新区1159家企业获得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支持2.07亿元。

    二是推进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一心四室”建设。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天河超级计算机囊括了Graph500榜单全部四项第一,多模态千亿参数模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围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计划。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于2023年正式揭牌,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信创)、细胞生态、合成生物学三家海河实验室经过近两年建设成效显著,构建了“原始创新+应用创新+产业化基地”的全链条产业体系,有力支撑京津冀特色“细胞谷”“生物制造谷”“信创谷”建设。积极推动在合成生物、信创、细胞生态领域构建“重点实验室原始创新+创新中心技术创新+工程中心应用创新+企业创新转化”的创新体系,全区市级以上研发中心达到575家。推动小核酸、信创等领域领军企业、科研院所牵头组建了“安全先进绿色计算原始创新策源联合体”“生成式通用智能创新联合体”等10余家创新联合体并积极争创市级创新联合体。推广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试点经验,推动国家超算天津中心、浙大滨海研究院、天津先进院、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9家重大科创载体向新型研发机构改革转型,建立研发、转化、人才、金融“四位一体”运行机制,实行“四不像”组织架构,激发创新活力。围绕滨海新区27个主题园区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区主题园区科技服务机构新增24个,总数达到330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在全区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海河实验室引领+市场化自由对接”四种“揭榜挂帅”模式,营造了需者“出榜”、能者“揭榜”、强者“挂帅”的良好创新生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成功打造了具有滨海新区特色的“24H”永不落幕的揭榜挂帅常态化对接云端平台。完善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全区张揭榜项目数量突破100项。推动海河实验室与龙头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信创海河实验室吸引麒麟软件、华为共同出资研发,与龙头企业和9所高校共同组建“安全先进绿色计算原始创新策源联合体”。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开展“揭榜挂帅”,设置关键技术研发和企业融合攻关等6大类别,经费近5000万元,引入知名自筹资金2000万元。合成生物学海河实验室启动重大攻关、企业需求和颠覆性创新三大类任务,联合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设立“吸入用新冠疫苗护津城”科技示范项目。积极向各有关单位宣传我市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双创活动。此外,滨海新区已推荐5名专家获评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涵盖食品科学、畜牧兽医、软件开发等领域;获评2项市级优秀科技特派员项目,引导天津科技大学王浩等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或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四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推动天津科技大学印发了《天津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2版)》《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照学校与成果完成人之间1:9的比例进行分配,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从成果转化模式创新、知识产权赋能、成果转化制度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股权投资五个方面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聚集科技企业,建立成果转化创新生态。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从构建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产出机制、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体系、拓展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探索金融支持四个方面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滨海新区科技局落实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具体领域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印发市科技成果评价通用准则和评价导引细则12篇,明确科技成果评价主体责任;转发科技部等22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依规完成科研诚信认定及信用联合激励惩戒等工作。运用科技成果鉴定、市场化科技成果评价等工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类别科技成果进行分类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根据科技成果不同特点和评价目的,有针对性地评价科技成果的多元价值。推动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落实国防科技成果评价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机制,加强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合理评价成果研发过程性贡献。

    五是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问题。全面纠正科技成果评价中单纯重数量指标、轻质量贡献等不良倾向。滨海新区科技局组织开展滨海新区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方向)”,研究构建评价指标多元、内容完善、具有动态性及可操作性的科技人才多元评价指标体系。在海河实验室试行科学家举荐制申报国家科技人才项目。积极推荐高滨海新区科技型企业专技人才参加“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严格执行评价原则,按照科创企业研发人才在研发团队(项目)中的角色和贡献,打破人才现有职称、学历、帽子、论文、奖项等限制,坚持“谁用人,谁评价”。切实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在滨海新区建立相关专业技术系列中高级评委会。严格执行市人社局政策指导意见,坚持以业绩论英雄,着重评价职称申报人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注重考察人才对产业促进、成果转化、市场收益、企业成长的实际贡献,对代表性成果可以“一票决定”。职称申报人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及董事长签署的《业绩证明函》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脑机海河实验室获批职称自主评审资格。在清华电子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中,探索建立“先确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通过书面约定权属比例,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分割确权。推动中科先进院等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作为关键指标,完善有利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评估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活力。印发《关于对滨海新区与军事院校合作共建科研院所中军队派驻科技人才专项奖励的管理办法》,激发共建院所中军队派驻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配合市科技局,在每年推荐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成果时,对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等高质量成果和技术合同成交额,提高其考核评价权重,优先推荐。在天津科技大学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教师、专职人员可依据转化成效评定职称。

    六是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推动天津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发明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规范滨海新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推动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指导175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专利成果“再提升”、运营中心“再发展”、证券化“再创新”、预审服务“再完善”。推动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知识产权统计分析数据动态更新检索信息化系统、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网络、搭建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成果展示空间,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为政府、企业等用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聚焦滨海新区信创、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12条产业链,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重大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各个环节,支持七一二、高新兴、凯莱英等产业链领军企业实施58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依托力神电池、北京大学(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等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成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支持中科院工生所、科技大学、天大滨海院建设综合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渤化讯创、赛象、360科技建设优势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全力促进专利技术转化,推动建立天津市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合成生物产业等5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培育17项高价值专利组合,构建9项专利池。全部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鼓励通过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的“后补助”方式。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并投入运营。基金以参股形式支持专利技术成果在滨海新区落地转化。

    2.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一是充分放权。与市科技局建立联动,共同制定《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工作指引》,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专栏,对标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就“科研单位如何处置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会不会被认为发放津补贴”“ 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与兼职取酬的界限”“ 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具体分配比例”“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限制”等事项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成果转化责任和机制。

    同时,赋予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自主权,支持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天津科技大学印发《天津科技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2版)推动清华电子院、中科先进院等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自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区财政局与区科技局联合印发了《滨海新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措施和做法,包括简化预算编制、下放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加大绩效激励;改进管理方式,放宽结余使用等。

    二是落实收益分配机制。支持区属科研单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收入分配、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清华电子院参照清华大学知识产权分配制度,制定《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科技成果评估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细则》,科技成果通过技术许可、转让所获现金收益,电子院享有30%,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享有70%。其中电子院享有的股权由电子院统一委托股权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股权变现后,扣除税收等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后,按照学校15%,电子院15%分配。科技成果不进行处置,但依据政府相关政策获得现金奖励的,所获奖励电子院享有30%,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享有70%。远高于国家不低于50%的标准,充分激活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目前,已吸引30位清华大学教授作为首席科学家深度参与成果转化项目的科研和技术攻关。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事业单位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予以单列,但不受年人均收入调控线和年收入增幅限制,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三是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与市科技局建立联动,共同制定《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系列工作指引》,设立“领导干部收益分配与尽职免责”专栏,对标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就“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能获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和股权奖励”“正职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已获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领导干部技术作价入股形成的股份”“国有资产流失决策责任”“尽职免责情形”等事项进行细化明确,进一步规范成果转化责任和机制。

    四是改革考核奖励机制。滨海新区制定出台《关于新型研发机构深化改革指导意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实行章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区科技局制定成果转化等一级指标体系,指导各开发设立二级评估指标并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开展评估考核工作。建立以开发区为主导的支持模式,各开发区探索制定“一院一策”专项优惠政策并加强属地管理,建立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生态城管委会与清华电子院签署绩效奖励实施协议,共涉及13项指标,其中科技类指标7项,经济类指标6项,并按年度对13项指标完成量进行分配。鼓励在滨海新区落地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申报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近两年斩获178项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表扬在滨海新区新动能引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主体和科技人员,2022年、2023年均召开大会通报表扬滨海新区新动能引育和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共202个单位和个人,激发了全社会向榜样学习的创新热情。在滨海国投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中设定了研发投入经费数额,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将视同利润。

    3.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科研单位技术转移机构。全区已建立市级技术转移机构72家,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单位入选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形成示范作用。推动区属高校和科研单位完善成果转化协调机制,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清华电子院通过市场化全球招聘,已组建近30人的专职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服务团队,在成果转化净收益中可约定比例落实专项资金,未约定比例的可按照5%-15%的比例执行,独立核算并用于技术转移运营机构或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奖励。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已设专门的技术转移中心并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中心,目前已有技术经理人8名,开展相关业务。持续推动超算中心、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经开区重点企业及创新平台,推动其培育一批技术经纪人并建立技术转移机构。

    二是发展一批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打造“1+2+2+N”知识产权集聚区,建成5个知识产权集聚园区及11个知识产权服务站,形成滨海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一张网”,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服务。聚焦特色产业链,建成六大产业运营中心,推动滨海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延伸知识产权集聚区服务链条,优选51家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深度帮扶,打通服务创新主体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与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等联动,组织“科技成果俏津门”“科转荟”等成果路演超40场引进培育72家技术转移机构

    三是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专业化评价活动,市场化组织技术经理人实训实践培训班,形成以“培训+考试+实操+绩效”综合认证技术经理人执业资质的职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学员全面了解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过程,提升作为技术成果转化相关负责人应具备的市场能力、职业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和实操技能等专业能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实用型技术转移人才超过450人,覆盖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组织海河实验室、药研院、科盛医药等科技创新平台机构、企业参加技术经理人培训,指导企业充分享受滨海新区持证人才培训奖励补贴,持证技术经理人达到383人

    4.提升市场化配置能力

    一是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打造北方枢纽型科技成果互联互通节点。建成全国首个市场化“数字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与交易平台”,开展成果库、需求库、案例库、评价工具方法库建设,通过“线上平台对接”+“线下洽谈合作”的模式,实现成果信息、展示、服务和交易互联互通,以京津冀区域为核心节点吸引来自全国20多个省份的1000余名技术经理人主动与平台开展合作,建立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供给端”与产业“需求端”的新桥梁,全国首创技术经理人市场化合作体系入选“科创中国”2022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全面启用和推行2022版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2022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24.2亿元,2023年1-11月,技术合同成交额已超过700亿元。

    二是强化金融支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全力推动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落地东疆综保区,基金规模100亿元,首期注资20亿元。积极探索建立“市级科研资金+滨海新区种子基金+属地开发区配套”支持的资金投入联动体系,依托海河实验室打造“一室一基金”模式推动北京大学(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天津市天使母基金政策。完成信创基金、滨海高新基金、陆石高成长初创基金、中欧光智低碳科技智能基金、保利新格局基金、滨海保税基金、滨海东疆基金、正奇华氏人才基金、滨海医脉科技基金等9支基金设立工作。设立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由政府出资设立5000万元资金池兜底融资坏账,打造市场化融资支撑平台,已吸引22家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26.8亿元。率先在天津市发行两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其中一单支持民企发展,通过29件高价值专利获得9100万元融资另一单支持国企改革,由渤化集团所属6家滨海新区国家高企以持有的68件高价值获得1亿元融资。滨海知识产权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已完成两笔投资。出台《滨海新区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方案》,建设50家科技企业上市资源库,引导重点企业直接上市融资,科技型上市企业已达33家,占全市37%“科创积分贷”目前注册科技企业超过4000家,累计为171余家科技企业争取银行授信7.68亿元,发放贷款6.8亿元,进一步盘活了金融“活水”。

    三是发挥场景引领作用。印发滨海新区培育新赛道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行动方案》聚焦生物制造、细胞和基因治疗、脑科学与智能医学等8个重点发展方向,实施创新场景驱动工程,已形成20余个典型未来产业应用场景。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智慧运输场景、天津中新生态城智慧城市场景、一体化远程智慧金融服务应用场景等10个场景入选工信部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涉及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旅教育等多个领域。高滨海新区发布首个信创产业应用场景清单,重点推荐华为鲲鹏生态适配创新中心、360信创安全攻防训练靶场等十大重磅场景机会。推动生态城智慧社区纳入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城市大脑”场景清单,城市大脑构建了覆盖交通、社会、防疫、数据和指标等场景的三级联动闭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积极开展“科技成果俏津门·生物医药产业链技术经理人市场化合作体系专场会”等成果路演对接活动40余场

    四是提高载体承接能力。印发《关于滨海新区重大创新平台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2023-2027)》,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等14家重大创新平台制定并实施“一平台一方案”促进重大创新平台自主创新成果在滨转化和产业化。牵头编制滨海新区算力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印发《构建一核两翼一园区推动算力转化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构建了“区校联席会议+事业单位+公司+子公司+人才联盟”的组织架构,发布“天河天元大模型”、天河E级智能计算开放创新平台,促进天河数字产业园引进企业45个。加强概念验证和中试平台建设,指导推荐11家单位获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推动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获评天津市首批大学科技园,一期建设19830平米已全部投入使用,80个创业团队进驻,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初步形成“校区+园区+社区”融合发展的创新生态在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的考核项中表现优异,获得2022年度市级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估第一名。

    (三)调查问卷反馈情况

    评估小组在11月15日-12月5日间,通过网络问卷的形式公开对《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效果开展问卷调查,共收集到39份有效问卷,其中27份来自企业,12份来自科研院所,具备较强的代表性。人员构成方面,有48.7%是单位的管理人员,35.9%是科技服务人员,15.4%是科研人员,由于岗位的不同对政策的理解和单位的工作了解程度也不尽相同,反馈数据并不能精准反映决策实施效果,但具备一定的参考性。

    经统计梳理,在知晓情况方面,一是《实施方案》知晓率达到97.4%,公众知晓率较高。二是滨海新区数字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与交易平台的知晓率为69.2%,使用过该平台的为30.8%,其主要原因是,平台于2023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上线只有一个月,推广工作正在进行。在满意度方面,对《实施方案》感到非常满意的为74.4%,满意的为20.5%,基本满意的为5.1%,未出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反馈;公众对《实施方案》的满意度整体较高。

    在《实施方案》解决的具体问题方面,一是企业端,27份企业问卷中,有63.0%反馈有助于推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59.3%反馈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40.7%反馈有助于推动建立研发平台;33.3%反馈有助于对接科研单位解决技术需求;39.6%反馈享受了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另外还有部分反馈,得到技术转移机构或技术经理人服务、得到应用场景支持、得到金融支持和得到概念验证服务。由于各个企业所属领域和发展阶段有差异,关注的重点不同,反馈的《实施方案》对帮助企业解决的具体问题相对分散,总的来说,普遍反馈确实为企业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是对于《实施方案》中重点推动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服务、应用场景支持、概念验证服务等与自身工作相关性不高的事项了解不够,也反映出《实施方案》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与庞大的企业基数和创新需求仍不匹配,需要进一步推动和常态化开展宣讲,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对于《实施方案》解决的具体问题,二是高校院所端,12份高校院所问卷中,有66.7%反馈有助于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41.7%反馈推动孵化企业,获得了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权,建立尽职免责机制;33.3%反馈推动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享受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落实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孵化企业,得到应用场景支持和对接企业提供技术方案;另外还有部分反馈破解了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开展了概念验证,建立了技术转移机构或培养了技术经理人,得到金融支持等。12份高校院所问卷中,有市属的高校,有部属的院所,也有区属的科研院所,落实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进度有快有慢,总的来说科研院所获得了较大的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自主权,对于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具备明显的促进作用,

    (四)执行情况分析

    决策执行效果与决策目标的符合程度来看,2023年的短期定量目标已全部超额完成(大学科技园由于上级工作部署变化,原有目标已失效)。2025年的定性目标,从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来看,推进有力,进展顺利,高质量成果不断涌现、评价机制逐步完善、专业机构快速发展、成果转化堵点有序打通、市场化资源配置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正在形成。

    从决策执行成本上来看,《实施方案》是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改革的重要抓手,主要是政策上的支持和评价导向上的引导,为科研院所和企业放权赋能,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提供依据,不涉及直接经济成本的支出。

    从决策的社会认同度来看,根据走访调研及座谈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对《实施方案》高度认可;根据网络调研的数据显示,对《实施方案》基本满意的比例达到100%,其中非常满意的比例为74.4%,决策的社会认同度较高。

    从决策的短期效益上来看,《实施方案》经过1年多的实施,取得了技术转移机构增加到72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增加到11家技术经理人达到373人,技术转移人才突破450人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超过50%等显著效益,超额完成了短期目标。

    决策的长远影响上来看,《实施方案》落实了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科技成果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挥了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的作用,破解了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四唯”问题,打通了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完善了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极大地激发了科技创新人才和科研机构干事创业活力,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出和应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生态,是对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综合上述评估,评估组认为:该重大决策本身不存在问题,在决策的执行和推动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问题。包括“滨科荟·数字科创服务平台”刚刚发布,功能还不够完善、知晓度不高,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服务、应用场景支持、概念验证服务等数量和质量与滨海新区创新体量和需求还不匹配等,建设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工作成效还未完全显现。

    五、评估结果和建议

    从评估情况来看,滨海新区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完成目标情况良好,重点任务取得显著进展,社会认可度高,对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不存在与其他决策冲突的情况,是一项效益良好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继续执行

    同时,对决策下一步执行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联动。《实施方案》中25条举措是对市级文件的落实,为更好地推动任务开展,需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联动,积极争取试点示范任务。加大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技术经理人培训、应用场景支持和概念验证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2.建强“滨科荟·滨城数字科创服务平台”。加强对平台的宣传推广,以产业链、科研链的人才、项目、融资、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科技创新数据为依托,完善平台功能,为科研和企业两端提供“创新孵化+成果转化”一站式科创服务,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能,真正实现市场导向、市场评价,助力更多技术成果形成市场化交易。

    3.聚焦重大创新平台成果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的成果丰富且质量较高,在重大创新平台中落实落细成果评价机制对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滨海新区要加快推进十四个重大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一平台一转移转化中心一配套基金一产业园区”的成果产业化生态,形成成龙配套、成链成群的产业集聚态势。

    4.加大场景创新力度。场景创新是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以供需联动为路径,实现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快速增长的过程,是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抓手。滨海新区具备丰富的场景资源,需加大场景挖掘和创新力度,紧密对接机会和需求,帮助企业找到合适应用切口,推动技术应用适配和迭代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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