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重大引智工程,聚集海外高端人才,根据工作安排,新区启动2019年度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的目标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支持高端”,坚持“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支持我市在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型
(一)申报主体范围
项目申报主体为:滨海新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类型
1.首席境外专家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相当于)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专业机构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管理职务的境外专家(主持项目或核心成员)的引智专项。原则上建议该类项目申报金额不少于30万元,最高资助50万元。
2.高端境外专家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相当于)职务,在跨国公司、知名专业机构等担任中层专业技术、管理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境外专家(团队成员)的引智专项。原则上建议该类项目申报金额不少于15万元,最高资助30万元。
3.急需境外专家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项目单位引进本科以上学历及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特殊专长技能,来津参与项目合作的境外人才的引智专项。原则上建议该类项目申报金额不少于5万元,最高资助15万元。
4.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我市项目单位推广并应用通过引智实践所形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的管理方法等创新成果的引智专项。原则上建议该类项目申报金额不少于10万元,最高资助4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确定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围绕本单位正在承担或准备实施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课题,梳理亟待需要引智破解的关键管理和技术难题,理清思路、找准重点,突出项目名称的专业性和先进性。
(二)对接境外专家
项目单位就项目课题、专家来华日程、阶段工作安排和需完成的具体任务等问题,与拟聘专家提前做好沟通,确保项目计划落实。
(三)填报计划
目前暂不支持在线申报,可参照在线申报信息填写《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申报书》。原“国家外国专家局引进外国专家与成果共享体系管理平台”用户,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1.《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申报书》(附件1)及附件材料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功能区一栏由相关功能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19年度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申报承诺书》(附件2),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3.《2019年度天津市引进国(境)外专家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相关汇总表的电子版一并提交。
4.项目计划中申请专家工薪的,各项目单位应提交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佐证文件复印件。相关佐证文件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二)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三)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四)项目计划中申请专家工薪的,各项目单位应将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佐证文件的原件留存备查。
联系方式:
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室
联系人:谷蜜
电 话:65263280
地 址:滨海新区塘沽政通大厦B502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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