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区科技局关于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区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19-04-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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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认定办要求,我区有效期内高企须于2019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高企年报的填写工作。

    高企年报填报方式如下,二选一即可:

    一、如果企业已经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高企发展年报信息,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即可。

    二、企业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直接填报高企年报并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瑞成022-66211325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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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累计两年未填报的企业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认定办要求,我区有效期内高企须于2019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完成高企年报的填写工作。

    高企年报填报方式如下,二选一即可:

    一、如果企业已经在“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中填写、提交高企发展年报信息,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点击“获取统计系统高企年报数据”键,将高企年度发展报告数据从统计系统中导入到高企系统,再点击提交即可。

    二、企业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直接填报高企年报并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瑞成022-66211325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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