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2019年度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为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战略决策支撑,区科技局拟组织实施“2019年度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填写申请书时按照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科研院所要填写到部、室。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且拥有承担国家各部委、基金委等部门战略研究项目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二、资助方式
项目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目立项后,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起止时间
项目应于立项并签署合同起6个月内完成。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未纳入选题目录的项目,不予支持。承担国家级、市级和滨海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未按要求执行年度审查、审计出现问题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不予支持。
五、选题目录及内容
(一)国内外新能源产业技术动态
基于国内外产业发展相关数据,针对滨海新区产业发展布局,搜集整理分析国内外能源产业、科技的前沿动态,并就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产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专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
(二)完善新区国有科技投融资平台功能的思路对策研究
研究如何借鉴外地成功的政府性金融平台运营模式,以及天使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的运作机制,完善国有科技金融平台服务功能思路对策研究,以及设立滨海新区天使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的管理模式等。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2019年度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通过公开征集,邀请在国内具备较高知名度,拥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智库机构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立项评估;经立项公示后签立项目合同,拨付资金;区科技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承担单位完成研究工作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二)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并打印《2019年度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含相关附件)纸质版一式六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原件”。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2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4号楼1层4148室)
联 系 人:罗 伟 王明涛
联系电话:66707935 66707939
附件:
附件1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3天津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docx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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