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滨海新区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 |
各开发区(街镇)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局通知》,附件2)要求,区科技局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采取网上直接申报的方式。请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入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材料申报,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网址:https://fhq.chinatorch.org.cn/。
二、按照《通知》内容规定“推荐上报的众创空间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该地区2018年度纳入火炬统计的众创空间总数的8%。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
三、按照《市局通知》“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内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由滨海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其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要求,并结合向各开发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有关要求,经与市局沟通后,具体安排如下:
1. 经开区、保税区和滨海高新区内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由各所属区域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并将评审结果于12月10日前报区科技局统筹安排。
2. 新区各街镇、中新生态城和东疆保税港区科技主管部门开展本辖区内众创空间备案组织工作,负责对众创空间备案线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并进行实地核查(附至少3张实地考察照片),填写《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3),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室(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4号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hxqkjjgx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需准备15分钟评审答辩PPT。
四、为方便申报单位了解相关政策,定于12月2日下午14:30在市创业服务中心(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204会议室召开培训会,进行专题讲解和答疑。请有申请备案意愿的单位报名参会,于11月29日15:00前,将《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培训会参会回执》(附件4)反馈至指定邮箱bhxqkjjgxs@163.com。
附件: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66707959)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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