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5号)相关规定和区法制办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现通知如下: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津滨科发〔2020〕47号);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修订)办法》(津滨科工发〔2018〕25号)。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天津市滨海新区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科发[2021]5号)。
废止与失效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4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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