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科技局2021年度实验动物执法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
依据市科技局与滨海新区科技局签订的《行政服务事项委托书》,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检查暂行办法》以及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有关规定,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动物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执法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度实验动物执法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年计划在一、二、三、四季度集中安排4次检查,每次检查3~4家单位。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现场监督检查,12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科技局。
二、监督检查对象
滨海新区范围内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17家单位,共18处实验动物饲育设施。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检查”模块,按照7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本年度执法监督单位共11家(见附件1)。
三、参加监督检查人员
1.滨海新区科技局共有4名人员取得实验动物执法证,随机配对参加执法监督检查(见附件1);
2.从市级实验动物专家库(见附件2)中抽选1-2名专家;
3.检查人员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四、监督检查事项
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饲育管理;
2.实验动物、饲料、垫料、饮水等相关用品;
3.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4.动物实验原始记录规范化和科研实验数据信息的安全管理;
5.引入实验动物的隔离检疫;
6.实验动物组织机构建设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
7.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运行;
8.实验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9.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性材料管理和规范使用;
10.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监督抽查;
11.实验动物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格检查。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人员安排:持证执法人员王用民、单琪、闫蓓、王明涛,随同辅助执法人员万伟东、王树林、高慧、刘树芳、王妍。每次执法检查至少需两位持有执法证人员参加。
2.提前一周安排执法检查工作。确定被检查单位,与市科技局协调及抽取专家。事前一天在微信群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便于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3.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检查过程。每次检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录像、照片(2-3张)、执法检查表录入执法检查系统;7个工作日内做好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总与整理,经局领导审批后及时将执法结果在科技局网站公示。
4.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实验动物管理规定的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科技局,按照实验动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情形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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