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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3家科研院所通过开放共享评价考核
发布日期: 2024-10-28 14:06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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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科技部等2部门联合发布的2024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中,新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和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均通过考核。其中,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为良好等次。

    近年来,新区利用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券政策,互联互通科技创新资源,大力盘活新区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开放共享,吸引全国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新区企事业单位。一是落实市级政策要求。新区大型科研仪器落实《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津科规〔2021〕2号)的要求,纳入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开展运营。截至目前,新区在天津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上累计共享了1146件大型仪器,仪器所属单位主要涉及国家纳米院、海淡所、清华电子院、天津科技大学、药明康德、华慧芯、瀚盟测试等23家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完成了68笔交易。主要集中在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医学科研仪器等方面。二是出台新区政策措施。出台《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津滨科发〔2024〕7号),面向全国吸纳科技创新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成果评价、试验验证、临床试验、算力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全流程“创新链”环节,培育技术转移人才,促进技术成果供需对接。三是主动融入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落实《京津冀三地深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及科技创新券合作工作机制》(京科创发〔2022〕165号)的要求,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实施互认,形成了1155家的京津冀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开放实验室)名录,其中北京市508家,天津414家,河北233家。积极推动新区企业与创新券提供服务机构(开放实验室)开展项目合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新券资金支持。

    下一步,新区将进一步加大优质科技服务资源供给,促进科技资源跨区域深入融合,充分利用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围绕创新创业需求,跨区域利用京津冀科技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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