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垠 问题导向“组合拳” 让改革红利惠及科研一线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为了把科研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财政部、科技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先后研究起草并由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改革文件,向多年束缚创新的藩篱动真格,着力构建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新模式。
2021年,为了解《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落实情况,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赴北京、浙江、湖北、辽宁、四川等地,深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解剖麻雀式的调研。
中国科学院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沈华参与了北京、四川地区的调研工作。她介绍,调研组采用了座谈会、访谈、问卷的形式开展调研,做到了有深度、有力度、有广度,政策出台的及时性、科学性也得到有效提升。在前期政策评估、广泛实地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身兼一线科研工作者、科技政策研究者双重身份,沈华坦言,参与此次调研“有一番不一样的感觉”。
“我们调研发现,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进、政策效果逐步显现的同时,现行措施与全面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和广大科研人员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沈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比如,高校及科研院所普遍反映,希望在科研项目管理中,能够基于科研诚信这一前提,充分信任科研人员,从而进一步简政放权。
具体而言,科研人员反映较多、呼声较高的有:简化预算编制、推进包干制,提高间接经费比例,下放项目经费管理权限,出台科研财务助理配备实施细则,优化研究项目经费配置和管理模式等。
而这些呼声和诉求,在这份被业界称为科研经费管理改革里程碑的《若干意见》中都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和落地细则。让科研人员倍感振奋的是,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之后,买酱油的钱也能用来打醋了。
让沈华感触较深的,就是文件所说的预算编制进一步简化,以及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之前项目申请过程中,我们做预算需要做到非常细致。比如为期两年的项目,要求明确出差时间、天数、交通工具类型等。由于科研工作具有不确定性,时间跨度较长,经费使用很难按照之前的预算严格执行,所以很多时候预算编制基本就是流于表面。”沈华说,预算简化后,科研人员能够自主处理的范围扩大了,经费使用的效率和便利性大大提高。
针对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报销难、“报销繁”问题,《若干意见》打出了系列“组合拳”,如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
“之前,报销差旅费、打车费、图书资料费需要填各种表格,往往一次报销就需要一整天甚至更多的时间,所以我们一般是积累几个月,有时候甚至半年以上才会报销一次,导致很多支出的报销无法体现实报实销原则。”在沈华看来,文件中关于科研助理制度的执行,极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
沈华表示,执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后,科研财务助理可以每个月处理几位老师的报销事务,规模经济和专业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能做到实报实销,和财务部门的沟通也更为专业高效。
为保障改革政策落地生效,科技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减表”行动和解决“报销繁”行动,基于绩效、诚信和能力的科研管理“绿色通道”改革试点以及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大调研等,将管理重点从过去管过程、管细节,调整为管信用、管绩效,抓法人责任,确保改革红利直达科研一线。
一系列硬招实招的“组合拳”出击,让科技界普遍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减负赋能效应,政策红利也切实化为科研人员干事创业、创新创造的原动力。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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