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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9 10:49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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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科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三)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技资源共享的措施,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六)组织制定重大科技项目规划措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点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八)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办法。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九)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十一)研究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办法和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做好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实施计划。(十四)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十五)指导协调本区域科技工作。做好中央、市级科研机构有关业务工作的协调、服务。(十六)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十七)组织推动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九)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二十)有关职责分工。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外国人来津工作有关职责分工。来华工作A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区科学技术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B类和C类人员来津工作政策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科学技术局落实。 (二十一)承接市级科技事权下放的11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本级)

       2.天津先进技术研究院

       3.北京大学(天津滨海)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

       4.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

       5.天津(滨海)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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