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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2-16 16:46      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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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将依法行政与科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依法行政,落实普法责任。切实将科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法制宣传学习,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

    党组理论中心组始终把法治学习做为重要内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共计10余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引导全局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利用法治学习宣传栏,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学习专栏及通知公告三个模块,定期更换法治宣传材料,提升宣传效果。邀请市局专家开展科技进步法和天津市科技进步条例的政策解读,聘请法律顾问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民法典进机关主题宣讲活动,通过百度网盘共享材料及学习强国、智慧普法等平台广泛收集优秀宣传素材,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科技进步法、天津市科技进步条例的学习。创新性采取自学+考试模式,自行设计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答题考试,激发学习热情,巩固学习成果。

    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模范用法,统筹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局干部法制观念显著提升。同时,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机关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多次专题听取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并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滨海新区科技局民法典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等项制度,带领机关全体干部切实履行好、落实好法治建设职责。

    二、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会议精神,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树牢“第一职责是管党治党、第一政绩是抓好党建、第一责任是法治建设”理念。按照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结合科技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责任链条,层层压实责任,在具体工作上务实推进。

    领导班子带头垂范,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和机关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举办各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讲座,全员按时保质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健全行政机关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科技政策、各类合作协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及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政策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滨海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8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9〕17号)《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5号)相关规定,对2020年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备案和清理,无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和制发流程。印发了《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在技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实验动物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项制度,研究制定《滨海新区科技局2021年度实验动物执法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实验动物执法检查程序。持证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主动出示执法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滨海新区实验动物单位安全监督检查表》,及时录入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公开。为加强监管,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双随机检查”模块,按照7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本年度执法监督单位共11家,对天津海关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天津合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农牧产业联合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12个许可证发放以及17家单位许可证年检。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普法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重点开展以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把手统筹研究部署民法典宣传工作,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科技局民法典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学习宣传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先后举办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结合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科技人员到泰达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建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实地组织宣讲培训活动,对民法典及技术合同登记政策进行专题宣讲,参加人员超过200人。持续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和国家、天津市以及滨海新区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各类科技政策宣传明白纸,累计发放近5000张,将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向社会大众公布,不断强化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意识,让企业及时掌握并享受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制定《区科技局2021年度信用工作方案》《区科技局推动滨海新区创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统筹科研诚信建设。针对科研诚信、联合惩戒、行政许可、处罚、信易加、信用修复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在政务网转发科技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组织做好诚信竞答和相关培训,组织诚信建设宣传周活动。撰写的《区科技局建立高企认定信用联审机制“信易+科技”案例获企业点赞》新闻稿件,分别在滨海时报、每日新报、今晚报刊发。

    四、系统谋划科技创新,推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大力宣传普及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编制《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成立滨海新区推动自主创新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津滨自创〔2021〕3号)和《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试行)〉6个实施细则和1个指南要点的通知》(津滨自创办〔2021〕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取得突破,获批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和高水平智库。发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创新共同体优势,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积极推动市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制定《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与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融合发展。聚集全球高端创新资源,打造国际细胞产业集群,新区细胞谷已基本形成小区域内专业集中、大区域内分工协同的产业特点,细胞产业发展逐渐呈现出特色化、集群化的发展态势。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要求,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的“笼子”,确保各项权力事项在阳光下运行。局党组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全覆盖、零容忍”工作原则和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信任不能替代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等要求,围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关键环节入手,全面排查、分析各室、各岗位在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权力事项11项,廉政风险点30其中:高风险6个,中风险9个,低风险15,绘制流程图10张,明确了廉政风险点的表现形式、防控措施和责任人。通过梳理权力清单、强化风险预警,加强对系统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以党组名义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1)》《滨海新区科技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长效可靠的体制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组织架构、岗位职责、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及监督评价等模块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覆盖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手册》,形成了规范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分解落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控制单位风险的基础性文件。

    五、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营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区委工作要求,制定《区科技局关于做好迎接中央法治督察各项准备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区科技局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材料清单和及早做好迎接中央法治督察各项准备的工作指引。整理了2019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立以来,推动法治建设的会议纪要、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组织部署、推动督促和开展落实等各项法治工作的资料,各类资料收集齐全,分类科学,目录清晰,整理规范,汇编成册。共整理2019年以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类案卷35卷。其中,向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报送《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等4项重大行政决策卷宗,做到一事一卷、要素齐全、装订规范。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5号)相关规定和区法治办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党组会两次听取和审议进展情况,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并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调整完善了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滨海新区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津滨科发〔2021〕 25号),规范了公平竞争审查规程,对起草部门初审、法规部门复审、定期汇总归档等流程进行了细化和界定。根据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20年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全面审查,在现行有效的12项政策措施中,有3项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无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他9项政策措施没有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可以实施。

    围绕全面提升区创新创业活跃度,制定《区科技局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工作方案》,明确创业活跃度指标任务分工,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经典案例征集任务“接好高企认定市级权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典型案例,经初步筛选、网络投票、专家委员会评审等环节,荣登全区十大创新案例,斩获“最优服务奖”。

    六、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民法典》和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重点,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增强科技部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制宣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和“12.4宪法日”举办宣传活动,运用报刊、互联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崭新局面。

    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对涉及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科技行政决策事项,采取社会公示、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大文件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工作力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科技进步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逐步形成领导统一部署、各室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工作新格局。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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